2022年3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民终93号民事判决书下达,耗时几年的席梦思(深圳)睡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席梦思(深圳)公司”)VS上海席梦思公司、美国美梦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美梦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官司落下帷幕,席梦思(深圳)公司最终胜诉。
该案终审判决支持席梦思(深圳)公司诉求,具体判决如下:
允许:席梦思(深圳)睡眠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理合法使用“席梦思”销售床垫产品。
允许:席梦思(深圳)睡眠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理合法使席梦思椭圆logo。
允许:席梦思(深圳)睡眠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理合法使用其广告语“不是所有床垫都叫席梦思”。
美梦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宣传和推广旗下席梦思产品,至今也未曾持有20类家具类别的“席梦思”商标,更没有美国席梦思公司的形象、肖像授权以及历史延续的授权。美梦有限公司以自己根本不享有的商标权利和知识产权作为起诉依据,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000万元,如今败诉也是必然结果。
据悉,席梦思(深圳)公司是在全国战略招商和申请新四板挂牌的关键时期,遭遇竞争对手美梦有限公司的恶意侵权诉讼,这对席梦思(深圳)公司的影响不可谓不小,严重阻碍了席梦思(深圳)公司的发展。
好在历经4年的等待,席梦思(深圳)公司终于迎来了公正的判决结果,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于席梦思(深圳)公司而言,这场胜利意义重大。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频发,恶意投诉现象令人担忧。推动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诉讼诚信体系的建设,是每个企业应尽之责。当遭遇恶意诉讼时,企业和个人都应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为有效遏制恶意诉讼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司法公正,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席梦思(深圳)公司的胜诉,是司法公正的彰显。席梦思(深圳)公司从未侵害他人的专利权,始终致力于研发具备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未来也必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大力支持我国知识产权领域诉讼诚信体系的建设。